台州市淤污泥在墙体材料行业资源化利用中存在的问题
随着“十三五”期间浙江省“五水共治”工作的深入推进,如何通过科学有效的方法和途径,处置在“五水共治”中产生的各类淤污泥,使其成为资源加以利用,成为当前“五水共治”工作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。台州市新型墙体材料办公室就污泥资源化利用进行有效探索,认为:利用废弃的淤污泥烧制墙体材料是消纳淤污泥的最直接有效的途径。
一、台州市淤污泥基本情况
台州市境内水域总面积为604平方公里,相应的水域面积率为6.3%,水域容积为341090亿立方米。水域主要分河道、湖泊、水库、山塘、池塘、渠道6大类。“十三五”期间,全市计划完成河道 1763条,水库85座,山塘793 座,池塘2196口的清淤任务,清淤量3180.64万方,“十三五”期间全市河道疏浚清淤总量为2353.03万方。根据有关部门的统计,全市危化固体污泥7.3万吨;污水处理厂31座,年产生固体污泥13.3万吨。
二、台州市淤污泥在墙体材料行业资源化利用存在的主要困难
淤泥的组成以硅铝质无机物为主,可以作为制砖、水泥和陶粒等建筑材料的原料,单从技术角度考虑其资源化利用是可行的。目前台州市淤污泥的资源化利用,尤其是淤泥的资源化利用,还处于起步初期,困难重重。
1、政策障碍。淤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,对于地方政府财政贡献度低,项目产值相对其他工业行业较低并涉及环境污染等,导致争取财政支持的竞争力差。因而项目投资落地难。另外税收优惠政策不完善。由于产品技术标准建设滞后,一些新开发的产品没有列入新型墙体材料目录,根据《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5〕73号)规定,不能享受新型墙材即征即退增值税优惠政策,如利用污泥开发生产的陶粒及陶粒加气砌块系列产品。
2、技术障碍。首先是淤泥的理化指标和毒性检测的问题,淤泥的理化指标具有较大的差异性,有毒有害成分也不尽相同,建材企业不具备检测技术条件。其次是技术脱水固化的问题,生产企业要有较大的场地堆放,配备必要挖掘设备进行不断的翻层、脱水、存化和风化等技术处理,而目前烧结砖企业大多数不具备规范化利用淤污泥条件,同时对于淤泥中螺蛳、河蚌壳等石灰质,不及时进行清除,在制砖制陶过程中,产生石灰爆裂质量问题,影响资源化利用。
3、缺少协调机制。地方政府对淤泥侧重于减量化处置,主要进行水塘、低洼地、围垦区回填造地及培堤加固、绿化、肥田等直接利用,这些减量化处置方式简单、方便。而对于如何进行资源化利用,缺少顶层设计及相关部门的协调机制,淤泥无害化、资源化利用通道不畅,如清理的淤泥归谁所有主体不明确,墙材企业利用淤泥向哪个部门申请和签订协议,利用数量如何统计和认定等。
目前大多数墙材生产企业规模较小,技术力量薄弱,淤污泥资源化利用缺少技术服务支撑。鼓励和支持科研单位与墙材生产企业对接,如何通过科研成果市场化运作,为墙材企业做好技术服务,是当前淤污泥资源化利用的短板。
三、对策和建议
1、开展试点示范。建议在有条件的县(市、区)开展淤泥资源化利用试点,明确墙材行业淤泥资源化利用试点责任部门。指导、督促和服务墙材生产企业开展淤泥资源化利用,通过试点示范、树立典型、交流经验和推广应用。
2、加大政策扶持。建议各地政府出台和落实淤污泥综合处理、资源化利用、淤污泥规范处置等相关补助政策,采取政策支持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,提高企业的积极性。淤污泥资源化利用的墙材产品优先评选绿色建材产品,优先纳入政府采购目录;建筑施工企业在项目招投标中选用淤污泥资源化利用建材产品,可给予评标加分;对淤污泥资源化利用达到一定比例的企业,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,及资金补助。
3、加快企业转型升级。台州市现有烧结砖生产企业57家,其中采用隧道窑工艺的有27家,轮窑生产工艺的企业30家,设计产能约为25亿块标砖。轮窑企业生产工艺和装备技术落后,不具备淤污泥资源化利用能力。“十三五”期间,在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过程中,通过减量置换实施墙材企业转型升级,提升工艺装备水平,提高烧结砖企业淤泥资源化利用能力。